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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

227 原來這樣也行

因為我是表現良好的市民
所以這次選舉要去當監票員(盯)
今天去聽了選舉工作人員的說明會
原來投票不一定要蓋在上面的框框裡啊
也不一定只蓋一個
蓋成這樣一個圈也可以
只要不踩到其他候選人的線就好了
誰這樣投票啊真是太逗趣了 :D

2 則留言:

  1. 才知道兩兩候選人之間是有寬度的阿....
    以前都覺得只有一線之隔
    (那要蓋在框內的印象究竟哪來的?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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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也是這次去聽講習才知道原來標準這麼寬鬆
    只要是用它提供的印章隨便蓋看的出來投給誰就可以 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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